中消协就《快递暂行条例》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议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17-08-15 09:39:06
法制网8月11日讯 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《快递暂行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,因关乎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障问题,而备受社会关注。今天,就与消费者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这些问题,中消协与各地消协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,请广大消费者共同对《快递暂行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建言献策。
《法制日报》记者注意到,在目前的征求意见稿中,没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章,对寄件人交寄的“贵重物品”也缺乏明确衡量标准。
那么,是否应设专章保护消费者权益?是否应强制快递企业投保责任保险,使其自行承担快递业务的经营风险?“贵重物品”如何衡量?是否应对进行保价的“贵重物品”设立起征点?对于未保价消费者,其快件丢失、损毁后,快递企业应如何进行赔偿?……
中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,近年来,我国快递业务迅猛发展,在为消费者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,也存在一些问题,如暴力分拣、私拆包裹、快递延误、快件损毁或丢失、假签收、个人信息泄露等。近日,国务院法制办再次就《快递暂行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
这位负责人透露,为切实履行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,积极参与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、法规等制定工作,8月初,中消协组织专家、律师对《快递暂行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进行了初步研讨,梳理出部分有关消费者权益的重点问题。
该负责人表示,为全面反映消费者意见、表达消费者诉求,从制度层面更好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,中消协决定从即日起与各地消协共同就《快递暂行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和有关消费者权益的重点问题向广大消费者征集意见,征集截止时间为8月22日。
值得注意的是,中消协在此次征求意见时,同时附上了该协会目前梳理出的8大类26项具体问题,其中包括:是否应设保护消费者权益专章?让寄送人进行保价、购买保险,是否会加重寄送人的责任,使快递企业减轻或逃避自身责任?是否应强制快递企业投保责任保险,使其自行承担快递业务的经营风险?“贵重物品”如何衡量?是否应对进行保价的贵重物品设立起征点?对未保价消费者,其快件丢失、损毁后,快递企业应如何进行赔偿?如何规范快递签收问题?快递代签时的法律责任?等等。(记者 余瀛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