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楼大姐今年42岁,在一家政公司从事保洁工作。虽然收入不高,但是时间自由,能照顾儿子和家庭。楼大姐的儿子今年读高一,礼拜一到礼拜五都寄住在学校,老公常年在外打工。为了给儿子积攒点大学费用,每天下班后,楼大姐在一家酒店做服务员,每晚收入35元,生意好时,还会有额外的酒水钱(每晚50余元收入),楼大姐很知足。
一天傍晚,楼大姐在酒店上晚班。不经意发生的一件事,让楼大姐十分窝火。在毫无依据的情况下,一同事怀疑楼大姐拿走了其2个味碟,强行拉楼大姐去包厢查看。被怀疑是小偷,楼大姐觉得是莫大的羞辱,非常生气。在拉扯的过程中,楼大姐摔倒在地,右膝受伤,绑石膏固定1个月,先后8余次到市中心医院检查治疗,花费20000余元。
事情发生后第二天,该服务员就离开了酒店,并不再接听楼大姐的电话。楼大姐找酒店,酒店负责人说这是个人纠纷,与酒店无关,建议报警。警方通知双方到派出所接受调查,该同事并不承认推到楼大姐,辩称是其自己摔倒了,与己无关,并不愿意支付医药费。酒店过道中没有监控,也无人证。警方也无法查明真相,只得建议楼大姐走司法程序。
楼大姐来到市法援中心,寻求法律帮助。楼大姐一见到张余会律师,哭哭啼啼说了近1个小时,说自己莫名其妙被人怀疑,又被人推倒,腿部绑了石膏1个月,后石膏拆除了,又休息了3个多月,丈夫从外地赶回来照顾她,无法上班,自己无法照顾儿子,耽误儿子学业,同事不赔偿医药费,酒店也推卸责任,警察又不处理等等。耐心听完后,张律师边安慰,边帮她梳理法律关系。听完律师的分析,楼大姐决定提起诉讼,要求该服务员赔偿医药费等损失。
事情并不如想象的顺利。
首先该服务员蒸发了。法院传票无法送达。法院建议楼大姐登报公告送达。听完张律师解释什么是登报公告送达,楼大姐不愿意公告送达,反复强调,我要的是医药费,不是一纸判决书。
看着楼大姐迷茫、委屈的样子,张律师于心不忍,决定再陪楼大姐去当地去派出所了解该地方拆迁前的户籍情况,又去征迁事务局了解该村村民安置情况。经了解,该村安置方案尚未完全落实,但该村的大部分村民租住在某一片区。接着又去那一片区打听,终于在一个村民口中了解到该服务员实际租住地,张律师立马联系法院承办法官,告知准确地址,带法警上门送达。
开庭时,该服务员并没亲自出庭,委托两名律师出庭(同时来了四五个人旁听)。经调查质证,法院判决同事承担所有损失的60%,楼大姐自己承担所有损失的40%,楼大姐最终接受了判决的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