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方子穗律师,女,2014年进入本所工作,2016年正式执业。
郑律师在执业期间,办理了大量建设工程、各类合同纠纷、劳动争议、民间借贷、行政诉讼等诉讼案件,还办理了为上市公司资产收购出具法律意见书、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事项变更出具法律意见书、为政府部门及企业开展各项法律尽职调查等非诉讼业务,同时还参与本所多起破产案件的破产管理人团队。
郑律师坚持 “接受一份委托,还您一份信任”,努力提升业务水平,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其合法权益。
上一位:殷禹
下一位:李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