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中午,接了个电话,听完后,既意外又高兴。
2009年底,我在无锡做律师,曾代理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。原告在未取得驾驶证、未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,驾驶二轮摩托车与他人的摩托车发生碰撞,造成原告身体多处受伤,颅脑、眼睛、视力、听力受到严重创伤,经抢救,昏迷5天后才醒过来。
经交警部门认定,原告负事故同等责任,更不幸的是对方车辆未投保交强险,但此时原告医疗费已花去近10万元,后续医疗费用还是未知数。原告一家三口,夫妻俩从安徽老家来锡打工,儿子在锡上小学。一家人过着虽算不上富足,但蛮温馨的生活,一场车祸把一切都改变了……
双方就赔偿事宜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。原告通过老乡找到我,希望我能帮忙打官司。官司打得很艰辛,对方是本地人,经济状况也不是很好,我们主张赔偿金30余万元,开始对方连2000元都不愿支付,根本不愿意搭理原告。经过我们的努力,后来法院判决支持了我们的诉请,但是执行起来又困难重重。经过多方努力,动之以理、晓之以情,并想法设法给被告施加压力,最终达成一份和解协议,被告同意分期付款。
年初,离开无锡时,我已把案件卷宗移交到所里。如今手机也换了,没想到他竟然辗转找到我的新号码。原来7月初,原告拿到了最后一笔赔偿款,特打来电话表达谢意。“别的礼物也买不起,送一箱无锡阳山的水蜜桃表达一下心意。”突然觉得很感动,又很自豪,觉得以前的付出都很值得的,我会继续努力的。
张余会,加油!